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隱私權及資訊安全宣告

歡迎使用新北市政府網站服務,本府所提供之各項網路服務,部分需要您提供個人資料,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在您提供個人資料前,依法告知下列事項:


1.
本府獲取您的個人資料種類如下:

(1)
識別類個人資料(例如:中、英文姓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識別碼、學生或員工證號、聯絡電話號碼、地址、性別、出生地、電子郵遞地址、帳戶號碼與戶名、其它識別證號或電子識別標章)。

(2)
特徵類(例如:出生年月日、國籍、個人照片、筆跡與紙本文件)、社會情況類(例如:職業、學經歷)。

(3)
財務細節類(例如:銀行帳號、戶名或與本蒐集目的相關之財務資訊)等。

2.
本府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,依隱私權保護政策,蒐集、處理及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
3.
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,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府行使之下列權利:

(1)
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
(2)
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
(3)
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
(4)
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
(5)
請求刪除。

4.
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,本府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 條規定,本府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。

5.
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,本府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。

6.
若您不同意上述聲明內容,請勿於本網站內提供您的個人資料,另本網站多數服務無須提供您的資料也可進行瀏覽,並不影響您資訊瀏覽的權益,如需服務請洽網站管理單位之服務人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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